A.申請資格
Q1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
Q2 哪些國際貿易業者可以申請?
Q3 哪些會展業者可以申請?
Q4 艱困事業的定義?
Q5 會展業者員工薪資補貼怎麼計算?補貼多久?
Q6 會展業者營運資金怎麼計算?
Q7 能以109年10月營業額比109年11月營業額少5成來認定嗎?
Q8 國際貿易業要準備哪些申請文件?
Q9 會展業者要準備哪些申請文件?
Q10 如申請事業於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中拆分單月營業額,應檢附何種文件?
Q11 如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應檢附何種文件?
Q12 如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應檢附何種文件?
Q13 如申請事業無法檢附本國全職員工及薪資清冊證明文件者,可以申請嗎?(微型企業)
Q14 曾經減薪,還可以申請嗎?
Q15 外資企業可以申請嗎?
Q16 在公告發布日前有裁員情事,還可以申請嗎?
Q17 企業已實施減班休息(無薪假),還可以申請經濟部補貼嗎?
Q18 減班休息無薪假已經向勞動部申報到7、11月,可否撤回之後,申請貿易局之薪資補貼?
Q19 能以個別分公司營業額來認定是否衰退5成嗎?
Q20 申請事業可否由該事業之分公司提出申請?
Q21 事業於10月至12月間如有裁員或放無薪假之情形,可申請薪資補貼之月份如何認定?
Q22 因營業困難有積欠政府費用(例如:健保費),這樣還能領取政府補貼嗎?
Q23 企業可以資遣在補貼期間召募的新進員工嗎?
Q24 企業已獲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傳統產業創新研發個案補助」(CITD)或因應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補助,請問是否可申請紓困 3.0 補貼?
Q25 艱困企業證明文件之 401 申報書所載營業金額,可否扣除該期代收代付、預收款等非權責發生致產生之發票金額。
B.補貼內容
Q1 員工薪資補貼怎麼計算?
Q2 員工薪資補貼之「員工」及「每一員工每月薪資」之認定
Q3 員工薪資補貼多久?
Q4 營運資金怎麼計算?
Q5 受貿易局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的國際貿易業者,可以再領其他政府機關的薪資或營運資金補貼嗎?
Q6 薪資補貼及營運資金補貼的經費,會怎麼撥付?
Q7 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款中有含匯款手續費嗎?
Q8 請問薪資補貼是給企業還是給員工?
Q9 請問薪資補貼是替員工加薪嗎?
Q10 薪資補貼需要每月申請嗎?
C.員工人數及薪資
Q1 請問業者聘僱的外籍員工也可列計為薪資補貼的員工嗎?
Q2 負責人(雇主)是否算入補貼員額內?
Q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Q4 若10月份以後有新增員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Q5 10月份以後到職的員工也納入員工人數計算範圍嗎?
Q6 取得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後,員工人數有變動,如何處理?
Q7 在補貼期間確實有員工不適任,可以資遣嗎?
Q8 員工因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無法上班,公司還可以申請該名員工的薪資補貼嗎?
Q9 每月獎金不固定,是否也可以列為經常性薪資?
Q10 員工清冊內有2名人員,身分是董事,但因為都屆齡已辦勞退,所以在勞保清冊上是顯示退保。2名人員皆有保職災險,皆有支薪,請問這樣可否算在全職員工名冊內?
D.如何申請
Q1 如何拆分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之單月營業額?
Q2 補貼期間員工人數有發生異動怎麼辦?
Q3 如何申請? 送件地點在哪裡(國際貿易)
Q4 可以怎麼申請? 送件地點在哪裡?(會展業者)
Q5 完成受理後會通知嗎?
Q6 請問申請的流程?
Q7 提出申請的人是企業還是員工?
E.其他
Q1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Q2 申請文件未齊備者,是否受理申請?
Q3 有申請上的問題,可以聯絡誰?
Q4 哪裡可查詢公告及相關資訊?
Q5 如何查詢申辦進度?
Q6 請問申請後多久可以收到款項?
Q7 補貼款會被追回嗎?
Q8 薪資補貼款及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Q9 補貼款是現金或匯款?
Q10 如何查詢貨品號列(CCC Code) ?
Q11 如何查詢出進口實績?
Q12 如何取得三角貿易實績證明文件?
Q13 為何訂定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美元以上?